25日下午2时许,保康县马良镇紫阳村3组村民刘某来到该县户政科,称其常年在外打工,父母过世早致使户口漏登,申请户政科给予办理补录户口手续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,并提供一系列相关证明材料。
当日下午4时许,当地责任区民警向户政科反馈,刘某实际出生日期为1965年3月19日,申报补录户口的出生日期为1980年3月19日,提供补录户口材料不实,与其本人实际年龄相差15年。
此刻,刘某才道出实情,因年龄偏大,外出务工不好找工作,遂设法弄来虚假证明材料想蒙混过关。民警按真实材料为刘某办理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,并对其提供虚假材料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治安处罚。
添加日期:2012-03-29 信息来源:安溪人才网 |